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4年度工程 (略) (略) 初级评委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 (略) (略) 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珠河 (略) 新兴产业园办公楼5楼0770-(略));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我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 (略) (略)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0770-(略))。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4年度工程 (略) (略) 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助理工程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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