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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威姆克斯(东莞)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 (略) 6 号 2 栋 601 室、701 室 |
建设单位 | 威姆克斯(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威姆克斯(东莞)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 (略) 6 号 2 栋 601 室、701 室。项目总投资 400 万元,占地面积 3040m2,建筑面积 4560m2。项目主要从事滚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滚轮 250 万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搅拌、挤出、抽真空、成型工序,将搅拌、挤出、抽真空、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再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研磨、喷砂工序,经自 (略) 理后排放(不设排气筒)。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后由市政截污管网引 (略) (略) 理后排放;雨水, (略) 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一般工业固废, (略) 理;危险废物,交有危 (略) 理;生活垃圾, (略) 理。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切实 (略) 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保证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6-02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1.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2.环评文件未分析项目与《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 (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 (略) )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办〔2022〕 (略) )等文件的相符性;3.研磨、喷砂工序废气执行标准分析不到位;4.废活性炭更换频率不合理;5.缺失车间现场照片等主要资料数据。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