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屯昌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第二期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商务厅关于做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报告一批”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取得成效,我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于2023年11月21日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县2023年度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申报时设备投资金额 (万元) | 已拨付财政支持资金 (万元) | 本次核定的设备投资金额 (万元) | 本次建议拨付财政支持资金 (万元) |
旺旺源农业产品集配中心旧库升级改造项目 | 806.3345 | 209.0138 | 493.8345 | 90.9862 |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11月26日
联系电话:0898-*
屯昌县商务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