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价: ¥91,200.00
起始价: ¥90,800.00 溢价率:0.44%
保证金: ¥18,160.00(综合资产保证金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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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价幅度:¥ 200.00 服务费: 5.00% 限时报价期:120秒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2023.06.28 14:05:2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2023.07.06 10:00:00
资产描述 | 报废电梯13部:1、该批物资的质量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清单仅供参考。我公司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并且不能保证主体和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请各位意向竞买人谨慎参与竞价。2、成交后,受让方需在1个工作日内交纳价款及服务费。3、应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资产移交完毕。4、在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尽到安全施工义务,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买受人全权负责。5、预展咨询电话:*马女士,预展登记发送短信,否则不予以通知,资产以现状为准。不咨询的竞买人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质量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 2、受让成功后,已向北交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移交保证金。受让方需在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价款及服务费,按照转让方要求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移交资产的数量、质量以现状为准。 3、在资产移交过程中,确保资产存储地点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硬件设施不受损害。受让方在资产移交完毕后,不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 4、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交易价款、办理完移交的,视为受让方为违约,转让方及北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已交付的移交保证金及成交价款。未完成移交的资产视为受让方自愿丢弃,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究清运资产产生相关费用的权利。 | ||
其他披露事项 | 资产 (略) 朝阳区、 (略) 通州区两地。 | ||
其他附件 | 附件: 参考清单.xls | ||
项目负责人 | 曹麟 | 联系电话 | 010-* |
会员 | 北京金辉 (略) | 会员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