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略) (略) 及颐养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略) (略) | ||
地址 | (略) 龙蟠大道7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尼兵055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国 (略) (略) | ||
地址 | (略) (略) (略) 汇峰大厦2418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芳、田超0551-#-61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安徽 (略) 联合体成员方: (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 (#.99元) | |||
项目负责人A岗 | 姓名 | 胡国初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粤#8 | |||
项目负责人B岗 | 姓名 | 石红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9 | |||
工期(日历天) | 3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乌鲁 (略) (城北)建设项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标段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湖北省 (略) 中医药研究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精装修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江苏 (略) 联合体成员方:振 (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联合体成员方: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33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宗正平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苏#0 | |||
工期(日历天) | 3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喀什东城亚郎酒店装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阿 (略) “四馆“室内陈列展览装饰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略) 华 (略) (略)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仟#佰###万#仟#佰###元#角#分(#.96元)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赵书岗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粤#5 | |||
工期(日历天) | 30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于 (略) (新区)建设项目室内装饰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东原财富广场4#楼(装修)工程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按照《关于印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标准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人:王芳、田超,联系电话:0551-#-615。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 (略) (略) (略) 网站—通知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略) 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d873-4f45-#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e5-b32f-ad4de4e37da4.html)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监督科,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监督科,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