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中广核巴林左旗*千瓦风电制氢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广核(赤峰) (略)
三、建设地点:巴林左旗隆昌镇隆昌村、隆兴村、隆胜村、乌兰哈达村、大二八地村、双井村、三段村、毛宝力格村、半拉石槽村、东沟村、姜家湾村、老房身村、联合村、常胜村、八段村、哈通河村、黄家营子村。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新能源侧拟建设*千瓦的新能源系统(风电 50 万千瓦)拟选67 台 7.5 兆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电解制氢工程配套建设1座 220千伏变电站:并配套建设 1.5 万Nm 3/8h(约 10.716 吨)的储氢设施;负荷侧(制氢端)建设制氢站一座,配套建设 38 台 1350Nm 3/h 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全部为企业投资。
建设工期:2024年08月至2025年12月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中广核(赤峰) (略) 或维稳相关部门。
八、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联系人:颉泽辉 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工程名称:中广核巴林左旗*千瓦风电制氢项目
二、建设单位:中广核(赤峰) (略)
三、建设地点:巴林左旗隆昌镇隆昌村、隆兴村、隆胜村、乌兰哈达村、大二八地村、双井村、三段村、毛宝力格村、半拉石槽村、东沟村、姜家湾村、老房身村、联合村、常胜村、八段村、哈通河村、黄家营子村。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新能源侧拟建设*千瓦的新能源系统(风电 50 万千瓦)拟选67 台 7.5 兆瓦风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220千伏升压站。电解制氢工程配套建设1座 220千伏变电站:并配套建设 1.5 万Nm 3/8h(约 10.716 吨)的储氢设施;负荷侧(制氢端)建设制氢站一座,配套建设 38 台 1350Nm 3/h 的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元,全部为企业投资。
建设工期:2024年08月至2025年12月
五、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张贴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填写问卷调查表。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中广核(赤峰) (略) 或维稳相关部门。
八、联系人及公示时间:
联系人:颉泽辉 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