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略) 场 (略) 关于印发<辽宁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巩固完善电梯维保质量信用评价体系,提升电梯维护保养水平,加强电梯维保质量安全监督,推进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我局组 (略) 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通报公示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11月11日开始,至2024年11月29日结束。
二、评价对象
对在 (略) 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15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信用评价。
三、评价方式
本次 (略) 局特设科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略) 局委托的方式,由行业专家组依据《辽宁省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具体负责考核评分。
四、信用级别评定结果
根据许可后资源条件的保持情况;维保规则的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维保质量检查情况;《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的落实情况等评价考核,我市2024年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信用级别为:A级2家,B 级13家(见附表)。
五、存在问题
本年度维保单位信用评价考核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维保单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维保人员数量不能满足维保工作作业和应急救援需要;二是部 (略)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不规范,没能发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作用;三是个 (略) 电梯维保单位资源条件欠缺,与维保业务项目适应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备品备件不足,不能满足电梯故障应急需要;四是部分维保单位未有效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六、整改措施
各维保单位要对照考核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自查,彻底整改,按照《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培训,明确安全总监、安全员的职责,进一步提高维保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要加强对电梯管理单位宣传电梯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保障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七、公示时限
本次信用级别评定结果公示期为七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信用级别评定结果有异议的,需提出书面意见,市市场 (略) 组织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将发布正式通报。
附表:2 (略)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用评价结果
(略) 场 (略)
2024年12月16日
附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信用级别 |
1 | 辽宁 (略) | A |
2 | (略) 安泰 (略) | A |
3 | (略) 锦州分公司 | B |
4 | 东耀电梯(辽宁) (略) | B |
5 | 迅达(中国) (略) 沈阳分公司 | B |
6 | 阜新 (略) | B |
7 | (略) (略) | B |
8 | (略) | B |
9 | 阜新 (略) | B |
10 | (略) 沈阳分公司 | B |
11 | 阜新 (略) | B |
12 | (略) (略) | B |
13 | 辽宁 (略) | B |
14 | 辽宁日盛机电 (略) | B |
15 | 沈阳远大智 (略) (略) |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