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宁和小区等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宁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新宁小区业主委员会、 (略) (略) :
大宁路街道宁和小区等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解决居民的“急、难、愁”问题,改善群众的居住环境,我局原则同意该区域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立项,同时由 (略) (略) 作为实施单位。工程定为1个项目,地址为:大宁路660弄1号、2号、3号,大宁路538弄1-3号、4-5号,大宁路550号-586号,大宁路590-598号,大宁路540弄10-17号、3-9号、18-21号、23-24号、27-28号、29-30号、31-35号、36-40号、41-45号、46-50号、51-53*、54-55号、56-62号、63-69号、70-71号、72-73号,建筑面积*平方米,请你单位按规定到我局办理项目信息报送等相关手续。
二、本次立项的小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工程实施科目范围为:1、小区平屋面及坡屋面局部修缮;2、小区外立面整治(外墙面防水及涂料粉刷,雨水管、空调滴水管改造);3、小区公共楼道整治(墙面粉刷,防盗门及门禁维修);4、小区附属设施整治(小区门头改造,非机动车库改造(内墙粉刷等),非机动车及机动车停车位改造,新增监控及路灯);5、新铺沥青道路,道路拓宽;6、绿化改造;7、雨污水分流改造(含污水出墙管翻排);8、其他零星项目。
三、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和工程概算,并经修缮工程财务监理审核确认,总投资5145.7668万元,其中建安费为4432.4004万元,由财政出资,请你单位控制好造价,具体费用按实结算。
望你单位接文后,严格按照《 (略) 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实施工程,按规定开展承发包活动,抓好安全质量、疫情防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档案归缴,遵循“便民、利民、少扰民”原则,做好成本控制,避免重复施工,确保政府出资项目按时、优质完成。
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