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座既有建筑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座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
最高限价(元):*.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座既有建筑拆除工程
预算金额(元):*.1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拆除建筑总面积2832.11平米包括碱泉街工作区4座建筑2354.21平米; (略) 工作区1座建筑477.9平米,及两座高耸砖混构筑物,分别是水塔和烟囱,高度均约25米。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企业或施工人员登高作业(高空作业)相关证书(资格证),若提供个人证书,不少于两名人员。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其中之一,未被列入“中国 (略) ”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说明: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 (略) 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碱泉一街3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咨 (略)
地 址: (略) 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5楼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坤伟、吴斌、翟安琪
电 话:09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