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文化和旅游局,五市广播电视局,厅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办资源发〔2023〕97号)要求,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征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和推荐工作。各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上报广播作品和电视作品每类不得超过5篇,脚本类作品1篇;其他各单位每类上报1篇。
2.制作机构或制作人需填写《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遴选活动报名表》,制作机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相关材料电子版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下载。
3.参选机构或个人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同时按照作品格式要求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寄送地址: (略) 兴庆区文化街道北京东路375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李佳琪 0951-*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联系人:张秀年 0951-*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旅游公益广告作品遴选暨展播活动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