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1.5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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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顺电子材料产业园1.5期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高栏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年产#烯酸树脂194.79吨、硅树脂98.36吨、聚酯树脂3.61吨、聚羟基苯#烯树脂0.71吨、前驱体4.90吨、小分子产品14.87吨、特殊光刻胶330.65吨、湿化学品752.44吨(其中硅溶胶21.99t/a、氧化铈24.96t/a、氧化铝5050磨料132.21t/a、氧化铝5051磨料21.60t/a、PSS 纯化0.79t/a、分散剂1:10t/a、分剂2:0.96t/a;水性基液479.96t/a、基液助剂48.12t/a、清洗剂纯化11.86t/a)。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书。 |
环评机构 | 珠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书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清净下水及生活污水。2、废气:生产车间废气、废水站的储罐呼吸废气、测试厂房测试废气、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废水站逸散的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交通运输汽车尾气等。3、噪声: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4、固体废物:危险固废、一般固废和生活垃圾。项目其他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书。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