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公示表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_168/sthjj/zwgk_61627/zfxxgkzn_61628/。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q.com,传真:*。通讯地址: (略) 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服务中心,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奉节石岗公平、红土、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 | (略) 奉节县汾河镇、康乐镇、大树镇、石岗乡、公平镇 | (略) (略) | 重庆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新建110kV夔奉线工程、110kV田红线迁改工程及220kV奉节变电站、110kV红马变电站主变间隔扩建工程。 (1)新建110kV夔奉线工程 110kV夔奉线起于夔州三峡光伏220kV升压站,止于220kV奉节变电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32.8km,新建角钢塔87基,导线采用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2)110kV田红线迁改工程 110kV田红线迁改段起于110kV红马变电站,止于原13#塔,新建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98km,新建角钢塔7基,利旧塔基1基,导线采用JL/G1A-185/30钢芯铝绞线。 (3)220kV奉节变电站、110kV红马变电站主变间隔扩建工程 将220kV奉节变电站原110kV奉田间隔改造为110kV夔奉间隔,完善220kV奉节变电站相关的一次二次及通信设备。在110kV红马变电站1#主变间隔右侧扩建110kV出线间隔一回,完善110kV红马变电站相关的一次二次及通信设备。 | 废气: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加强料堆和渣土堆放管控,定期进行洒水除尘。临时堆土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对运输车辆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及时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周围现有设施处理。跨越地表水体段,线路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堆土点尽量远离水体,并划定明确的施工范围,不在跨越河流岸边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场地,施工期间禁止向崔家河、二道河等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严禁在河流清洗施工设备。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带油的机械器具的检修和维护,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油。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生产废水。尽量避开雨季,土建施工尽量一次到位,避免重复开挖。对临时堆土进行拦挡、对施工区域做好临时排水措施。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必要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塔基开挖土石方、沉淀池渣土在塔基施工结束后回填在塔基周围或就近于低洼处夯实。剥离的表土暂存于塔基旁的临时占地处,全部回覆项目区表层用于植被恢复或复耕。限制施工范围,不在施工范围外乱倒乱压植被。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拆除产生的铁塔、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交 (略) 物资回收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施工结束后全面清理可能残留的钢筋、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土,并做好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和迹地恢复。 电磁环境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保证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小于评价标准限值。 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单位落实设计文件、环评文件及审批决定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项目施工合同中明确各项环保要求;各项措施和设施施工安装质量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施工规划,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季节和施工方式,开展环保培训特别是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进行文明施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奉节石岗公平、红土、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渝发改能源【2023】446号); (略) (略) : (略) (略) 关于重庆奉节石岗公平、红土、青莲复合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渝电奉发展【2023】9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能源局关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 (略) “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渝环函【2023】365号) | 无(报告表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