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综合管廊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审批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新城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综合管廊工程全长3.273km,管廊为单仓形式,入廊管线为20回10kV电力排管,24孔通信排管、DN300给水管道以及预留DN250中水管道。
三、根据《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综合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专家组意见,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落实如下环保措施:
(一)施工场地设置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场 (略) ,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及配套隔油沉淀池;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对施工现场、施工便道应及时采取洒水降尘或喷水抑尘措施;运输物料车辆应采取压实运输、密闭运输方式,不得沿途撒漏运输物料。
(二)施工场地和车辆冲洗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以及少量的施工机具维护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场地洒水抑尘;管网铺设完成后闭水试验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下游污水管网进入李渡 (略) 理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委 (略) 门采用吸粪车清 (略) (略) 置。
(三)尽量选择低噪声施工作业设备;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和选择合理 (略) 线,并远离居民楼等敏感目标,施 (略) 段应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段;禁止强噪声机械设备在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因工艺需要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提 (略) 申报,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项目不设置弃土场,管沟开挖弃土可用于管 (略) 建设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 (略) 门处理;运营期检查井定期清掏污 (略) (略) 。
(五)运营期无废水产生,管廊内设置有集水坑,渗漏水、消防废水、管道泄漏水等经集水坑收集后就近排入污水管网;管线维修保养产生的 (略) 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项目竣工后, (略) 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情况等环境信息,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调试期限内,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该项目环评文 (略) 重新审核。
七、若项目实施或运行后,国家和本市提出新的环境质量要求,或发布更加严格的污染排放标准,或项目运行出现明显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的状况,你公司有义务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项目满足新的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重庆市涪陵 (略)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