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第一阶段调查,表明该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历史监测或调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的;现场检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或者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相关用地历史、污染状况等资料齐全,能够排除污染可能性。
综上所述, (略) LQ-HC-01-26地块 (略) 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现状可接受,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后续可用于居住用地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