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3.01.04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储煤场项目、 (略) (略) 新建动物源性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1月04日-2023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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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储煤场项目 | (略) 吴家窑镇吴家窑村旧村北200m | (略) (略) |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全封闭储煤库1座,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年储原煤70万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4.5万元。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运输过程中应限制汽车超载,采用全封闭厢式车辆运输,防止运输物料洒落,对路面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在全封闭储煤库内进行原煤堆存、装卸、煤泥烘干、配煤以及装车工作,且进行喷淋洒水抑尘;确保粉尘排放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无组织排放限值;配煤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电热烘干机进、出口废气共用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座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应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排放限值。 2、加强水环境保护。车辆冲洗水经循环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淋控水和烘干废气冷凝水经淋控水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厂区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在厂区大门处的28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不外排。严格按环评报告表中确认的防渗措施、防渗要求、防渗部位实施防渗工作,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处置。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产生的煤泥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用于配煤作为产品出售;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相关要求执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棉纱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面积为10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合理处置。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遵循地下水环境防治与保护措施以及环评要求。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对厂区场地及周围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有效遏制土地沙化,做好防沙治沙防治措施,达到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效果。 7、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确保项目建成后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