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1 文章来源: (略) (略) 行政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对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排洪沟(水蛟路箱涵末端至羊栏路公路涵)治理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美丽春天温泉园林度假酒店二栋三楼232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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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环评批复文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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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天涯区羊栏排洪沟(水蛟路箱涵末端至羊栏路公路涵)治理工程项目 | 天审一办准〔2024〕29号 | 2024-12-11 | (略) (略) 天涯镇羊栏村委会羊栏村 | (无章版) (略) (略) 行政 (略) (略) (略) 羊栏排洪沟( (略) 箱涵末 (略) 公路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副本.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