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 (略) 土地储备中心*号(经开区)地块,项目地 (略) 城郊街道石泉路以东,尚义路以北。调查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2.56907°,纬度28.30527°。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35773.57m2。项目目前处于开发利用前期准备阶段,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 (略) 土地储备中心经开区*号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宁资规条字第[2022]021号)文件确定本地块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二、调查结论
项目组于2023年11月25日开始对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识别),同时进行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并编制了调查报告。工作包括对地块以及其邻近区域的资料收集及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工作,调查的主要结果如下:
1、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2、地块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周边历史上没有大气沉降污染源头和途径;
3、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厂,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情况;
4、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发现没有危险废物堆放、无外来土堆放等迹象。
综上所述,第一阶段调查认为,该地块现场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输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符合中小学用地(A33)建设要求,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三、建议
(1)在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深挖及转运过程中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明显颜色变化、异味及污染痕迹,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反馈实际情况。
(2)地块后期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在施工环节采取必要的环境管理措施,避免施工作业机械及建设活动可能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
(3)需加强未来建设过程中回填土的管理,严格管控回填土是否为不明来源的土壤,并禁止将不明来源的固体废物或其他固废进行回填。
作者(185****9682,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15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