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 (略) 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沪燃东销司〔2024〕26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上海 (略) 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 (略) 办公厅《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国办发〔2022〕22 号)、市住建委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本市地下管线安全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建设施联〔2022〕151 号)等文件精神, (略) 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略) 燃气安全运行,同意你公司建设 (略) 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涉及浦东新区范围内东沟一村等280 个小区*户居民老化燃气立管及其他附属燃气设施更新改造。
三、项目总投资 *.56 万元, (略) 自筹解决。
四、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 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五、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 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 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 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 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七、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 (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 (略) 静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