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三航局六公司防城港风电项目吊车租赁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5-31 15:00:00
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项目吊车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一批吊车,现询价采购(编号: 装06-*-吊车租赁-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01 ),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设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标的: 按照台班计量:25T吊车150个台班、50T吊车30个台班、随车吊20个台班。
3、质量要求:相关设备检验证书。
4、参数规格:详见附件。
5、交付时间: 暂定2024年06月10日
6、交付地点: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项目施工区域
7、计量及验收方式:实际租期自设备安检合格进入施工现场并能正常工作,开始为需方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至需方通知离开之日止。租金按实际台班数计算。
8、交付方式和费用负担:项目施工现场交付,进退场调遣费由*承担。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付款方式:使用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9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 30 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1 个月内全额付款。
11、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付。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付,每延误一天,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付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7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0 %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设备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提供满足现场施工要求的设备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30 %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4年06月07日13:00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 (略) 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06月07日14:00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7 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招标人(盖章):
地 址: (略) 港口区中交三航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部
联系人: 杨海
联系电话:*
传真:
2024年05月31日
附件
报 价 单
设备名称 | 参数规格 | 单位 | 数量 A | 含税综合单价 B | 金额 C=A*B | 备注 |
汽车吊 | 25T | 台班 | 150 | |||
汽车吊 | 50T | 台班 | 30 | |||
随车吊 | 9米 | 台班 | 20 | |||
价税合计大写金额: |
增值税税率为9%。
备注:此报价单盖章扫描件需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报价时,同步上传,不上传或内容严重缺失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报价单位(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