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采出砂石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临自然资规字﹝2024﹞9号)要求,现将《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开始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起,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相关情况,监督电话:0539--*
附件:1、 兰陵县中医康养项目砂石料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2、 组长签字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