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阳江110千伏中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4月日至2023年4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建设路2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110千伏中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略) 阳江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略) 马水镇中岗村委会附近 |
环评机构 | 广东核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 (略) 马水镇中岗村委会附近。变电站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8′35.937″、北纬22°09′59.987″。中岗站围墙内用地面积为5460m2,采用户外布置,本期建设内容为:本期将站内现有的#2主变(1×40MVA)本体迁移到古劳山变电站,更换为1台20MVA主变,与现有#2主变的变高、变低接线方式、配置保持不变;同时在站内预留位置处,扩建1台#1主变,容量为20MVA;本期调整马永线进中岗站的间隔线路,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5km。 110千伏中岗变电站按“无人值班、保安值守”的方式运行,全站共有值守人员2人。工作制度:每天工作24小时,年工作日为365天。 项目总投资1338.92万元,环保投资23.6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路线,严禁施工人员随意践踏植被等措施,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线路施工完毕,对塔基四周及施工临时占地的植被进行恢复。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杜绝采用外来物种。 2、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规划施工场地,高噪声施工机械安装消声器、隔振垫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23-2011)标准。 3、施工期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或配制混凝土,不外排;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把雨水径流引导入沉淀池,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附近水体;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禁止在附近水体范围内冲洗车辆和机械设备,禁止将施工废污水排入附近水体。 4、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5、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弃土弃渣及时覆盖,用于回填复绿,多余弃土应集中堆放保存并覆盖,及时转运至受纳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城管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旧线塔拆除将产生如废旧塔基、杆塔、导地线及金具等固体废物。对于废旧杆塔、导地线及金具等金属,应由相关供应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旧塔基应进行拆除,及 (略) 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确保地面无异物,并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6、项目建成投运后,其周边以及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 50Hz的公众暴露控制限制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 7、营运期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架空线路沿线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8、营运期站内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9、应严格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时,应及时采取适宜的应急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10、加强与周围群众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问题,有问题须立即整改,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