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汇编成果宣传图册(制度创新成果四周年汇编)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青浦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08日 1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姚卓尔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沙家埭路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卓尔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沙家埭路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鸣谦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汇编成果宣传图册(制度创新成果四周年汇编)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为小、微企业,享受评标价格6%的下浮,按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
地址:沙家埭路66号
联系方式:姚卓尔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上海) (略)
地 址:沙家埭路28号
联系方式:蒋鸣谦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卓尔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