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略)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 029-*
传真: 029-*
通讯地址: (略) (略) 韦曲新华街3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库峪河杨庄街办高庙村段固床坝建设项目 | (略) (略) 库峪河中下游 | (略) (略) (略) | 项 (略) (略) 库峪河中下游,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库峪河外环高速上游 (略) 固床坝,0+000(1#坝)坝高5m,坝长26.4m,距离外环高速1.6km;0+230(2#坝)坝高5m,坝长24.8m,距离外环高速1.4km;0+585(3#坝)坝高5m,坝长29.4m,距离外环高速1.02km。本次固床坝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138m3/s。 (略)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4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本工程主要建筑物按Ⅷ度设防。项目总投资1687.*元,其中环保投资35.*元。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通过设置挡风墙、物料库存或苫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 (略) 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2.水环境: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民现有污水设施;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翻斗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运输车辆,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22点以后),禁止夜间高噪声机械施工等。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有回用价值的外售资源回收单位,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城管部门统一清运;维修机械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手套由维修人员收集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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