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函〔2024〕1465号
《 (略) (略) (略) 文物保护单位莲花池保护范围及规划绿地范围内实施莲花池公园北广场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京文物〔2024〕110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莲花池保护范围内进行莲花池公园及北广场改造提升项目。
一、进一步深化完善所报方案。补充莲花 (略) 划的具体管理规定。补充勘察睡莲池罩面现状做法。严格控制工程范围, (略) 边界。优化景观设计方案,调整北地块设计,取消花岗岩花台,建议采用自然形态地貌并避免中 (略) 。进一步压减景观构筑物体量、高度。
二、 (略) 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 (略)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略)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