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关于孟连县南垒河段采砂制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孟连县南垒河段采砂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孟连县莲花路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孟连县南垒河段采砂制砂项目 | 孟连县芒信镇 | (略) | 云南 (略) | 孟连县南垒河段采砂制砂项目位于孟连县芒信镇,项目代码为:2309-*-04-01-*,项目属于新建,从事河砂开采和砂石加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采砂区共三个标段,南垒河二标段开采区由拉戛桥下游1.0km至回蚌米上游(起点断面:东经99°34′40.071″,北纬22°14′49.699″;终止断面:东经99°34′39.300″,北纬22°14′21.228″),年度控制开采量0.10万m3,开采长度1.18km,控制开采深度1.5m,开采服务年限2022年1月5日-2026年10月31日;南垒河三标段开采区由永塔村上游约250m处至永前公路连S309桥上延0.50km(起点断面:东经99°34′46.89″,北纬22°12′21.670″;终止断面:东经99°34′54.063″,北纬22°11′37.114″),年度控制开采量0.22万m3,开采长度4.2km,控制开采深度1.5m;开采服务年限2022年5月7日至2026年10月31日;南垒河四标段开采区由芒信新寨至桥头村(起点断面:东经99°34′40.558″,北纬22°9′11.248″;终止断面:东经99°35′22.774″,北纬22°7′42.544″),年度控制开采量0.61万m3,开采长度3.5km,控制开采深度1.5m,开采服务年限2021年3月8日至2026年5月19日;砂石加工地点位于芒信镇岔河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99°37′3.685″,北纬22°10′48.438″,加工区占地面积约2000m2,原料堆场占地面积约1900m2,成品堆场占地面积约2900m2,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80m2。开采期为服务期内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禁采期为每年11月1日至4月30日,夜间均不开采,开采方式为挖掘机直接挖取河滩露天砂石,运至加工区经过筛分、冲洗、破碎等工序制成砂石,在成品堆场堆存待售,项目设计砂石开采规模为0.93万m3/a。项目总投资788万元,环保投资36.1万元,占总投资的4.58%。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采取洒水降尘、清扫等措施加强施工场地清洁管理,规范堆放施工原料,采取遮盖围挡措施;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取加盖篷布,防止物料抛洒;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1.0 mg/m3)。 2.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组织设计施工期排水,加强工地管理,尽量避开雨天施工,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点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限制车辆载重,减速慢行,途径学校、居民区减少鸣笛;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强化保养和维护,设置减噪减震屏蔽设备,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间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施工期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分类收集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开挖土石方作为回填使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5.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挖,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期,避开雨天施工;施工区合理设置雨水排放沟、采取护坡、挡土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临时用地完工后及时复垦复绿,加强原有绿化带管护;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禁止盗伐树木、花草。 6.其他减缓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减少噪音、扬尘等有害气体对施工人员身体危害。 (二)运营期环保要求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设置洒水喷淋设施进行湿式筛分破碎,对设备进、出料口进行降尘处理,减少粉尘的产生;物料装卸、堆场、道路运输进行洒水降尘和防尘网遮盖,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采取遮盖措施;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1.0mg/m3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区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排水措施,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雨水收集池容积不得低于25m3;生产废水(洗砂用水、堆场淋滤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回用水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至地表水体。三级沉淀池总容积不得低于72m3,单格池子容积不得低于24m3,回用水池容积不得低于24m3;生活污水经设置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林地农家肥使用。 3.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类型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绿化吸收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与设备布局,增加噪声的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产噪声设备,确保正常稳定运行;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低速、匀速行驶,减少鸣笛,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集中处置;定期清掏沉淀池、雨水收集池污泥自然风干后用于周边道路回填,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于周边林地施肥;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执行,统一收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采砂活动规划、采砂证及合同规定的开采地点、期限、范围、深度、开采量、作业方式、运输路线等进行作业;实施采砂作业需要涉水开采的区域应在具体开采点的外围靠近河面一侧合理设置砂石围堰,非涉水开采的区域应在距离河心一侧开采区保留一定区域不开采,作为天然围堰,有效保护河流水质;及时转运砂石料,清除河道障碍物,场地边界设置截排水沟,截排水沟末端设沉淀池,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沉淀后再外排,减少区域水土流失;项目采砂结束后,及时对开采区地表建筑物进行拆除和清运,平整地表及植被恢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南垒河二标段、三标段和四标段河道采砂出让范围图》开采面积、开采长度、深度进行开采,牢固树立环境风险意识,加强废机油泄漏、火灾爆炸和次生环境污染风险防范,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略) 生态环境局孟连分局备案;日常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