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LSWZC(略) | 挂牌价格 | 20.229 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22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11-04 |
(略)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首年挂牌价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略)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6.743 万元/年 | 20.229 万元/三年 | 2024年10 月22 日 至2024年11 月 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 (略) | ||||||||
住 址 | (略) (略) (略) 21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
所在地 | 桂花园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为桂花园,该房产拟租赁面积共计217.34㎡。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房产每年房租6.(略)元; 2、装修期:100平方米以下为1个月,101-200平方米为2个月,201-400平方米为3个月,401-1000平方米为4个月,1001-3000平方米为5个月,3001-5000平方米为6个月,5000平以上为7个月。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 (略) | ||||||||
批准 内容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以不低于6.(略)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济南同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基准日 | 2024-7-15 | |||||||||
评估结果 | 6.(略)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略)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确认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以下附件内容为准; 附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目前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交纳房屋押金,押金为房屋租金的1个半月交纳。 8、该项目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皆由受让方承担。 9、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蓝产权要求提交资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意向租赁房屋经营计划。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略)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 月4 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 (略)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 (略) (略) ;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略)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自动延期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 (略) (略)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略) | ||||||||
传真 | 0633-(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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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方式
中心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围观数: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LSWZC(略) | 挂牌价格 | 20.229 万元/三年 |
标的类别 | 房屋租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0-22 00:00:00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4-11-04 |
(略) | 所属行业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首年挂牌价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LSWZC(略)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6.743 万元/年 | 20.229 万元/三年 | 2024年10 月22 日 至2024年11 月 4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日照 (略) | ||||||||
住 址 | (略) (略) (略) 217号 | |||||||||
机构类型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 | ||||||||
所在地 | 桂花园 | |||||||||
标的明细 | 详情请见附件 | |||||||||
标的简介 | 该房产为桂花园,该房产拟租赁面积共计217.34㎡。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房产每年房租6.(略)元; 2、装修期:100平方米以下为1个月,101-200平方米为2个月,201-400平方米为3个月,401-1000平方米为4个月,1001-3000平方米为5个月,3001-5000平方米为6个月,5000平以上为7个月。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 单位 | 日照 (略) | ||||||||
批准 内容 | 日照城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处置桂花园3#(B15)(01)101、201房产三年使用权转让以不低于6.(略)元/年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 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济南同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 | ||||||||
评估基准日 | 2024-7-15 | |||||||||
评估结果 | 6.(略)元/年 | |||||||||
备案单位 | 日照 (略)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略)元/三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意向受让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2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受让方自愿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转让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受让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转让方不负赔偿责任; 3、确认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交易价款划转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产权交易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以下附件内容为准; 附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目前使用期间的保安、保洁等由意向受让方负责,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需交纳房屋押金,押金为房屋租金的1个半月交纳。 8、该项目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基础服务费皆由受让方承担。 9、原租户享有优先受让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受让方报名时应按照蓝产权要求提交资料,同时提供以下资料:意向租赁房屋经营计划。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略)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1 月4 日北京时间17时前缴纳至山东蓝 (略)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山东蓝 (略) (略) ;开户行: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帐号:(略)152)。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自动延期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山东蓝 (略) (略)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电话 | 0633-(略) | ||||||||
传真 | 0633-(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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