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政办字〔 * 〕29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 (略) 门,有关单位:
《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略) 。
烟台 (略)
* 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 (略) 署要求,加快推进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切实解决躲迁群众长时间安置不到位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略) ”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回迁安置房建设事关民生 (略) (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合力推进、分类实施”思路和原则,想方设法破解梗阻制约,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回迁安置房早日建成、躲迁群众早日安置到位。
二、任务目标
对全市 * 个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调整、销号管理。其中,28个逾期安置的项目,正在实施拆迁的, * 年9月底前完成拆迁工作;尚未开工的, * 年底前启动建设;已启动建设的,加快进度, (略) 有项目 * 年底前安置到位。92个未逾期安置的项目,已约定回迁期限的56个,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安置到位;未约定回迁期限的36个,确保 * 年底前安置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推进方案( * 年6月25日前)。各区市对辖区内未完成回迁安 (略) 细致摸排,找准问题症结,逐项目逐节点明确具体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推进方案。
(二)集中推进整治( * 年12月底前)。
1.28个逾期回迁安置项目。
(1)芝罘区弘宝大厦规划方案未批复问题,由芝罘区负责,指导开发企业进一步优化调整规划方案,尽快报送方案,确保 * 年底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芝罘区白石区片改造H地块、南车门2个项目土地未出让问题,由芝罘区、市自然 (略) 负责加快推进,白石区片改造H地块确保 * 年7月底前挂牌出让,10月底前开工建设;南车门项目确保 * 年10月底前挂牌出让,并启动相关建设手续办理。
(3)芝罘区南 (略) 项目征收资金未到位问题, (略) 负责 * 年6月25日前将启动资金拨付到位,芝罘区负责6月底前启动征收。
(4)芝罘区北马路拓宽改造二期项目未缴纳配套费问题,由芝罘区负责协调办理相关验收手续,确保 * 年底前回迁安置。
(5)莱山区1个、栖霞市1个存在拆迁梗阻的项目,由所在区市负责,加快征收进度,确保 * 年底前完成拆迁、启动建设。
(6)栖霞市1个、高新区1个已进入破产清算等司法程序的项目,由所在区市、 (略) 负责,加快推进破产清算进程,确保 * 年底前复工建设。
(7)其他19个具备正常推进条件的项目,由各区市负责, (略) 门配合,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按计划回迁安置。其中,芝罘区1个、福山区1个、莱山区1个、蓬莱区1个、莱阳市3个、栖霞市2个、招远市1个项目 * 年底前完成回迁安置;福山区1个、莱阳市1个、高新区2个 * 年底前完成回迁安置;芝罘区1个、福山区3个、高新区1个项目 * 年底前完成回迁安置。
2.92个未逾期回迁安置项目。已在拆迁协议中约定回迁安置时间的56个项目,其中 * 年13个、 * 年13个、 * 年26个、 * 年4个(莱州市2个、高新区2个),要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建设回迁任务。未约定回迁安置时间的36个项目,由相关区市负责, * 年6月25日前确定回迁安置时间。针对上述项目,由各区市负责, (略) 门配合积极破除梗阻制约,加快项目推进步伐,不得重复出现逾期回迁项目。
(1)加快推进拆迁工作。对已启动拆迁但尚未完成的13个项目,要制定详尽拆迁安置方案,及时足额发放安置费,确保 * 年9月底前完成拆迁,12月底前开工建设安置房。
(2)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对安置房建设尚未开工的3个项目,要加快推进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督促开发建设单位选择实力强、信誉高的施工企业,确保 * 年底前启动建设;对已开工尚未建成的70个项目,要加快建设步伐,着力破解制约因素。其中,资金链断裂且短期内难以找到接盘企业的项目,原则上由政府主导的融资平台接盘,进行后续建设;涉法涉诉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项目,要 (略) ,加快司法进程,推动项目早日复工。
(3)妥善做好回迁安置。对安置房已基本建设完成的项目,要周密开展回迁安置准备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好困难问题,确保具备条件的6个项目 * 年底前完成安置。
(三)总结验收( * 年12月)。对各区市纳入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台账项目逐个验收(计划 * 年完成回迁安置的项目,核实工作进度),对专项 (略) 全面总结。各区市结合各自实际, (略) 镇开发边界内村(居)拆迁改造推进长效机制,坚决避免逾期安置问题重复发生。
四、责任分工
各区市政府(管委)承担属地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推进的主体责任,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推进土地征收、安置房建设和居民回迁,确保按期完成建设安置任务。
(略) 负责指导各区市对阻扰正常施工 (略) (略) 置。
(略) 负 (略) 区应由市级承担的征收补偿、安置房回购款等资金。
市自然 (略) 负责指导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办理;将涉及的土地、规划内容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确保项目稳妥有序推进。
(略) (略) 负责指导、审核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推进方案,对安置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指导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施工图纸审查、质监安监、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办理事中事后监管、消防审查、竣工验收等建设事权实施。
(略) 负 (略) 市建成区未完成回迁安置房项目供热、供气、给水、污水、雨水、环卫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验收等工作。
市委农办负责指导农村村庄搬迁撤并、回迁安置房建设督导检查,牵头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农民权益。
(略) 负责指导各 (略) 分配、使用、管理相关工作,严格保护农村各 (略) 有权。
市行 (略) 负责按照职责范围,配合做好回迁安置房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办理,为项目推进提供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方便快捷的审批服务。
市地 (略) 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未完成回迁安置房金融贷款支持力度。
(略) 负责加快推进涉法涉诉项目案件审理判决和破产清算进程。
(略) 负责指导全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项目供电设施建设及验收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烟台市未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略) 门、区市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略) (略) 、市自然 (略) 、 (略) (略) 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督导调度全市回迁安置房建设推进、烂尾工程整治、棚户区改造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区市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负责相关工作推进。
二是实施台账管理。划分“未完成拆迁”“已完成拆迁未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已建成未安置”“已完成安置”五种类型,一区市一台账,一项目一方案,厘清各方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时限要求和推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做到竣工交付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挂图作战平台,实行“蓝、黄、红”三色管理,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实、 (略) 门和区市,严格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