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制造事业部关于2023年涪陵园区交通车租赁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略) 涪陵园区交通车租赁项目招标事宜,具体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园区交通车租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略) (批准公司名称)批准建设,招标单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主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最高限价
(一) 项目规模:涪陵园区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
(二) 招标范围:商品制造事业部涪陵园区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共5条线路,12辆交通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项目服务要求”;
(三)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总金额161.81万元/年。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财务要求
1. 投标人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需达到500万元,营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或县际包车客运、大中型汽车租赁经营;(注: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 财务要求
投标截止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注:须提供2022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含三大报表和2023年9月纳税申报表含三大报表)。
(二)业绩要求
2022年至今承担过企事业单位交通车运输服务2个及以上业绩,每个业绩用车量(35座以上)不低于5辆(1份年度合同为1个业绩)。
(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应业绩类别特征,则须另外提供反映该业绩特征的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该业绩无效)
(三)拟投入该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
投入本项目司机不少于12人,具备 A1 驾照,5年以上大型客车驾驶经验,熟悉路况和各项交通法规政策,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须提供驾照复印件、经验承诺书、2023年1月-2023年10月社保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和授权代理人均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投入本项目的自有客运车辆不少于12辆车辆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宇通”、“金旅”、“安凯”等同档次以上车辆品牌,乘坐数量按招标方客运线路进行配置49座及以上,必须为2018年以后上户的车辆,车辆未有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所有车辆保险须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购置车辆相应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含第三者责任保险、乘坐险,其中商业险第三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元,乘坐险不得低于20万元/座)。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服务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彩色照片及行驶证复印件,有效交强险及商业险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如中标,投入该项目的车辆车身须按招标人要求制作“鑫源宣传广告”,制作广告的全额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信誉要求
1.最近3年内无因自身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
(注:须提供信誉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投标人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2.投标单位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六)其他要求
1.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投标单位随身携带以上所有复印件的原件供评标小组查验,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以上条件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陈樟阳 ,联系电话: * ;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到 2023 年 11月21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凭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金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招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2.汇款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号、项目名称)、扫描后发送至招标单位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户 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
账 号:*
汇款请注明“涪陵园区交通车租赁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1 月 22日 10 时 00 分, 地 (略) (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投标单位代表,手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向商品制造事业部成本管理部递交投标文件)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六、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地址: (略) 涪陵区鑫源大道111号
联系人:陈樟阳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略)
SBS运营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