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地块为新泰 (略) 保障房项目,该项目 (略) 、 (略) 、 (略) 、 (略) 均 (略) ,交通便利。东经114°12′55.8″,北纬35°37′8″地块距离京港澳高速约685米,本地块原土地是桥盟街 (略) 新庄村,周边之前为耕地和村庄,供地面积(略).68平方米(合44.67亩),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07-2020),该地块在2023年变更调查数据中为农村宅基地用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2】229号,同意淇县转用并征收桥盟街 (略) 等2 (略) (镇)崔庄村等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34.4040公顷、其他农用地1.5135公顷,征收桥盟街 (略) 新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2909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第5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淇县 (略) 委托, (略) 朝歌分公司承担了新泰 (略) 保障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工作,我公司对生态环境部门、政府管理部门、土地前使用权人、土地现使用人和周边居民等7人开展了访谈,进行了统计分析,并对周边敏感目标和生产型企业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调查,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极小。
二、调查结论
本次初步调查进行了第一阶段地块污染识别,通过收集资料、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内的环境状况良好,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调查单位
(略) 朝歌分公司
杨工(略)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