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新校区锅炉建设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这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环评股。
电话:0370-*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环保局梁园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1 | (略) 新校区锅炉建设项目 | (略) 梁园区平原中路55号 | (略) 新校区 | 河南 (略) |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用地面积150平方米。项目类别属于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 项目在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反冲洗废水,作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处理后经1根8m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锅炉排放企业绩效分级指标排放限值。 3、噪声:按照环评要求,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按照环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及其修改单要求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0246t/a、NOx 0.0789t/a。替代 (略) (略) 46吨锅炉项目超低排放。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按新标准执行。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