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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米府办发2023)35号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米易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
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人
府苏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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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米易县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
战,助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
村示范工程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略) 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川
环办函*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试点工作
的函攀环函*号)文件精神,米易县2023年需完
成2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实际,拟于2023年底前完成攀莲镇观音村白马镇高
龙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提高这两个行政村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惠及群众约696余人。
(一)攀莲镇观音村基本情况
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位于米易县城北边,距县城13公里,北
与白马镇接壤,南与双沟村相邻,西与安宁河相连,东接会理县
龙泉乡,辖区面积39.88平方公里,海拔1050-3000米,是典型
的河谷低山中高山结合区域。全村辖12个村民小组,1568
户,5091人。观音村内农户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自建的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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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沼气池进行处理,还田资源化利用,全村污水处理率达92%。
目前,攀莲镇观音村集镇的55户220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没有进
行有效处理,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下游河流造成污
染。
(二)白马镇高龙村基本情况
米易县白马镇高龙村位于米易县城北部,距离米易县城39.8
公里,东邻安宁河,南与挂榜村交界,西与湾丘乡杨家地接壤,
北接湾丘乡杨家村。新村距白马镇6.6公里辖区面积11.68平
方公里,平均海拔1350米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共有714户
3511人。其中高龙村3组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一体化设施处理
后还田利用。由于所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老化,设计处理量
低,且运行经费大,村级运行维护存在困难,生活污水难以得到
有效处理。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米易县攀莲镇观音村
在观音村集镇新建一级人工湿地二级人工湿地一座,日设
计处理污水量24.3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2064米。通过新
建污水管道将观音集镇农户55户22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
集,然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人工湿地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作为
下游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项目实施后,观音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
达95%以上。
(二)米易县白马镇高龙村
在高龙村3组新建一级人工湿地二级人工湿地一座,日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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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处理污水量35.36m3/d,新建75m3化粪池一个,污水检查
井8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约450米。通过新建污水管道将高
龙村3组115户476人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人工湿地处理,处
理后回田利用。项目实施后,高龙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5%以上。
三资金测算与筹措
2023年,米易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计划投入资金302.46万元,其中观音村项目总投资222.7万元使
用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48万元,乡镇整合其他项目
资金及自筹资金174.7万元),高龙村项目总投资79.76万元使
用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48万元,乡镇整合其他项目
资金及自筹资金31.76万元)
四绩效目标
(一)生态效益
通过工程的实施,米易县观音村高龙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率将明显提高,村内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生态宜居
水平明显提高。有效地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减轻了对安宁
河地表水污染,改善了居民的卫生条件和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
现实意义。
(二)社会效益
通过该工程的建设实施,减轻了农村生活污水对自然环境的
破坏与污染,有效地保护了当地的农村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和
发展旅游业,促进当地康养旅游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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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生活水平。
(三)经济效益
观音村高龙村生活污水一部分经处理后用于回灌农田,有
效地减少化肥的使用,促进农作物的生长一部分通过污水处理
设施处理达标排放,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项目的实施,给部分
农户带来就业收入,带动地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农村面貌得到改
观,创造良好城乡风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 (略) (略) 县
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方
案,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共享信息,形成工作
合力推进此项工作。攀莲镇白马镇作为千村示范工程的实
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
效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目标。
(二)建立长效机制。攀莲镇白马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健
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建设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在
6月底前开工建设,确保11月底前按期完成工程建设。要加强
农村环保网格化监管,完善管护机制,保障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
施正常运行。
(三)加强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切实履行
职责,县发展改革局要按照要求完善立项相关手续县财政局要
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得到保障和管理米易生
态环境局要强化对千村示范工程有关工作的监督管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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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