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襄水生态艺术街、九集服务区等非住文旅类项目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比选
2.询价内容:襄水生态艺术街、九集服务区等非住文旅类项目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3.最高限价:按照140元/桶(该价格的桶数为月周期内每天平均的桶数),桶的体积为240L。参加询价比选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项目询价比选报价无效或重新报价。
4.质量目标:符合*方验收要求。
5.招标类别: 服务。
6.项目规模: 预估月周期内每天平均的桶数为100桶,项目预估总费用16.*元/年,按照清运数量据实支付费用。
7.工期(服务期):正式进场之日起一年或达到约定的服务费用总额终止(以先满足条件者为准)。若月度考核平均分值达到优秀档且双方有意向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书面合同。
8.项目要求:参加比选的供 (略) 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系统中服务类型“政府信息”中公示文件《市区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目录》里所记录单位,需提供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9.其他:以上报价包含人工、运输、增值税专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及要求
1.作业标准
成交单位负责对*方所管辖的襄水生态艺术街、九集服务区等非住文旅类项目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具体作业标 (略) 城市管理规定执行。
2.清运频次
成交单位负责*方委托区域所产生生活垃圾的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清运时间
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实行不落地式密闭运输管理,垃圾清运收集时间:早上4:00-8:00时前完成,具体清运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做调整。
4.垃圾清运工作的要求
(1)成交单位负责与城管、环卫等政府公务部门的协调工作。
(2)成交单位如遇垃圾场变阻,车辆故障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时间、事后应及时清运。*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须配合*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增加的清运次数成交单位不予收费。
(3)协议期间,成交单位要服从*方管理。现场清理、装运时须遵守*方所管辖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和事项,垃圾装运上车后要做好防散漏等措施,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成交单位接受*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4)垃圾清运单位所配备的车辆及人员应合法的取得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驾驶员、操作工应遵守职业操守,须文明礼貌、作工装上岗,不得随意与垃圾被清运单位或个人发生不文明行为,做好文明作业,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
(5)垃圾清运单位配备的车辆应响应询价文件规定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标志清晰,及时维修维护。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避免作业时造成污水横流等情况。定期对垃圾容器或清运车辆进行消毒,保持美观。
(6)成交单位应按照*方指定的时间内、 (略) 进行有秩序的清理。成交单位须按协议期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7)不得出现丢点、漏收等情况,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若成交单位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方通知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8)成交单位清运出现“落渣、漏渣” 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9)成交单位人员在垃圾清理处理过程中,须爱护*方垃圾桶和果皮箱等设施设备,操作中成交单位人员损坏*方垃圾桶或果皮箱等设施设备,*方有权 (略) 价扣除成交单位生活垃圾清运费或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或恢复原样。
(10)成交单位在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成交单位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造成成交单位人员、*方员工或第三方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成交单位自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成交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法人义务。成交单位内部发生劳务纠纷,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其他: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垃圾从*方场地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的人力物力等全部费用。
按季度结算,根据实际清运数量,据实结算,成交单位提供有效票据后*方将转账回执单原件提交给成交单位。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成交 (略) 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系统中服务类型“政府信息”中公示文件《市区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目录》里所记录单位,需提供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比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询价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递交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二楼B229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未在要求时间内递交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
3.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胶装并逐页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将文件盖章的PDF扫描版拷贝至U盘中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询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比选地点及时间
1.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一楼B133办公室。
2.时间:同询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询价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询价代表参加;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天。
七、联系事项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襄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东津商务大楼)
联 系 人:张琦
联系电话:*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 (略) 官网(http://**)发布。
发布日期:2024年 9 月 20 日
九、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审查 | 资格性审查 | 企业资质 |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成交 (略) 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系统中服务类型“政府信息”中公示文件《市区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目录》里所记录单位,需提供相关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近 三 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 ||
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 ||
联合体 |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报价是固定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其他要求 | 无询价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
详细评审 | 最低价法 | 报价 | 完成初步审查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至少3名成交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相同无法确定排序时,则由询价小组按比选文件制作优劣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