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名称 昭君镇
信息类别 (略)
标题 (略)
发布时间 ***
内容 (略)
一、 昭君镇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建房一标段建设工程已由 (略) 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本项目发包人昭君镇人民政府,受发包人的委托,昭君镇公 (略) 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建设地点:昭君镇陈家湾村、金乐村、和黄家堑村
2、建设规模:拟投资115.03万元,为陈家湾村、金乐村、黄家堑村的分散安置户建房15栋。其中:40平米的2栋;50平米的6栋; 75平米的3栋;100平米的3栋;125平米的1栋。 (略) ,管理由村委会负责。
3、工期:130天,施工方必须在 * (略) 主体工程, * (略) 建房屋交甲方使用。
4、发包内容:设计 (略) 工程量。
5、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 (略) 省工程质量建设标准》,经甲方组织 (略) 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 (略) (略) 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2)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 (略) (略) 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承包申请人必须以独立承包申请人身份参与工程承包。
只 (略) 有标准的承包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请二次公告中已遴选确认,且已在昭君镇公 (略) (略) 中有意参加承包的申请人,于 * 日10时到昭君镇公 (略) 参加开标会( (略) 三楼招投标室)。
五、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承包申请人参加抽签时不需要编制、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抽签确定承包人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2 份承包申请文件。
六、该工程公司中标后,中标公司必须在3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缴纳不少于工程总承包价10%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2万元,如不能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2日内工程机械及人员不能正式开工的, (略) 自动放弃。甲方将再选承包人。
七、本项目承包(合同)价:115.03
八、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7月 3日。
发 包 人:昭君镇人民政府(盖章) 代理机构昭君镇公 (略) (盖章)
地 址: 昭君镇 地 址:昭君镇
联 系 人: 陶刚 联 系 人:李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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