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 (略) 新建年产2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祁阳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46-*
电子邮箱:*@*ina.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 (略) 新建年产2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长流路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评机构 | 湖南新瑞智 (略) |
项目概况 | 湖 (略) 拟在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建设锂电池电解液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8580.71m2,建(构)筑面积11095.41m2。项目总投资1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区(1#厂房主要布设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生产车间;2#厂房主要布设成品及固体原料仓储;3#厂房主要布设有机溶剂原料仓储)、办公研发楼、仓库以及配套环保工程。本项目产品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由高纯度有机溶剂、电解质锂盐和添加剂物理混合配置而成,年生产规模为20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加强现场环境监管。施工场内设置专职保洁员。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定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遮挡物,防止物料洒落。3、对产生的噪声加强有效衰减和控制。4、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转移进罐和成品包装成桶时、原料罐、脱水罐、贮罐、更换分子筛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防治措施:①原料罐、调配釜等用于原料转移部位设置1套转移集气柜,收集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②抽真空、加锂盐、更换分子筛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真空泵自带的导气管抽出,经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装桶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主要防治措施: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包装桶清洗废水经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水不与生产物料直接接触,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内设置应急事故池,有机溶剂罐区、电解液生产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防渗措施,避免跑、冒、滴、漏。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机组、冷冻机组、风机、泵机等设备。对产噪设备以及场区环境进行降噪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设远离厂界并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噪声经有效衰减控制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分子筛、分析检测废液、原料空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厂内暂存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管理。废分子筛、分析检测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暂存、转移和处置。生活垃圾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系统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