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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宁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 (略) (略) 广宁分 (略) 上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红线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 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社区老虎口地段 | 商住 | 1956.06 | 1<容积率≤3.8 | 住宅70年 | 411 | 200 | 10 |
* | 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社区木林村地段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 30%) | *.53 | 1<容积率≤3.8 | 住宅70年 | 2541 | 1200 | 30 |
(一)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本宗地成交价款分二期付清,支付时间如下:
第一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交50%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含定金);
第二期:在2025年1月20日前缴清余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若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同时,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新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要 (略) 上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在广宁县范围成立具有独立 (略) (略) 来开发建设该宗地。若未在广宁县范围成立具有独立 (略) 公 (略) , (略) 上竞得该宗地后3个工作日内设立,并以成立的具有独立 (略)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设立可以通过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广东省 (略) 、粤商通等途径提交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出让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交房即发证”,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
六、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七、网上拍卖时间
(一)*: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二)*: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 (略) (略) 土地 (略) 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要求竞 (略) 上竞得该宗地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 (略) 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 (略) 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 (略)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portal/#/*/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广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九、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 (略) (略) 网站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十、联系方式
(一) (略) (略) 广宁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六楼)
联系人:曾先生、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8-* *
(二)广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植小姐
联系电话:0758-*
(略) (略) 广宁分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