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盐津县人民医院水田院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略) ,盐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9.1 万元,招标人为盐 (略)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
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
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云南集诚建设 (略) (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场小区一期))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云南集诚建设 (略) (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场小区一期))
七、其他
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集
诚建设 (略) (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
场小区一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JC(招标)*
1.2 项目名称: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项目
1.3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9.1 万元
1.4 采购需求: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服务,具体参数及
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1.4.1 标的物名称:盐 (略) (略) 区窗帘、遮阳帘、隔帘制作及安装;数量:1;计量
单位:批;备注: 含运输、安装、售后
1.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
通知》(财库﹝2022﹞19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
(4)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6 交货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1.7 交货地点:盐 (略) (略) 区
1.8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及标准,确保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应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
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3 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
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若有意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请于 2024 年 07 月 2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2 日(法定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
云南集诚建设 (略) (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
(远大广场小区一期))持以下资料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若由被授权的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以上(2)、(3)条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注: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按报名资料顺序整理成册)。
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 元/份,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集诚建设 (略) (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场小区一期))。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五、保证金缴纳信息
各 (略) 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缴纳信息(详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盐 (略)
地址:盐津县盐井镇坪街 87 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集诚建设 (略)
地址: (略)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场小区一期)
联系人:李鹏、徐付金
联系电话:0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鹏、徐付金
联系电话:087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 (略)
地 址:盐津县盐井镇坪街 87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8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集诚建设 (略)
地 址: 昭阳区迎宾大道 59 号附 16 号 12 幢 407 室(远大广场)
联 系 人: 李鹏、徐付金
电 话: 0870-*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