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已由 (略) 黎族自治县 (略) 以昌发改函〔 * 号、〔2017〕20号、34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略) 黎族自治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 条件, (略) 。
2.1建设地点:石碌镇青坎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增灌溉面积300亩,灌溉率为90%,光伏太阳能发电率达95%。
(1)新建溢流堰1座及上游护岸(两侧护岸总长88米,高2米),溢流段宽4米,高2米;溢流堰下流设置消力池,长5米,深0.5米,高程53.85米。
(2)新建蓄水池2座,分别为1#蓄水池和2#蓄水池,高程84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座容积约330立方米。
(3)灌溉干管以固定的110PVC给水管布置,设置干管7条、共3020米,支管10000米。
(4) (略) 水系统1套及配套设施,1#光伏太阳能电池板布置在溢流堰上游护岸挡墙顶端或河岸边,2#光伏太阳能电池板布置在2#取水点两侧坡地。
(5)机电设备包括光伏水泵、逆电器、控制柜、避雷装置等设施;机房1座(3.0m×3.0m×2.9m)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建安工程等(具 (略) 标示的范围为准)。
2.5 其他说明: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 (略) 在地 (略)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4投标单位应在海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 (略) 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5 (略) 资格后审, (略) 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略) 理。
4.投标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省招 (略) 上发布。
招标人: (略) 黎族自治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县 地址: (略) 市滨海大道9号 (略) 大厦三楼306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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