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的规定,我局拟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情况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JLGF# | 广福镇 (略)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平方米 | (略) 用地 | 50年 |
二、公示期限
公告期为30天(即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2日)。
三、申请方式
需要使用公示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在2025年1月22日16时前,向蕉岭县 (略) 提出意向用地书面申请。
四、联系方式
地 址: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44号
单 位:蕉岭县 (略)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53-#
联 系 人:刘先生
五、其他事项
(一)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在呈县政府批准后,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二)公示时限内,若上述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三)本公示信息在蕉岭县人民 (略) 站(http://**)、 (略) 场网(http://**)予以发布。
蕉岭县 (略)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