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乐山恒 (略) 于2024年12月对“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验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核查,项目总体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手续、管理制度齐全,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予以通过验收。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恒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2025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宗航
联系电话:156 9299 8908
地址: (略) (略) 茅桥镇迎阳村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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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