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关于对商城产 (略) 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 (略) 对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76-*
通讯方式:商城县金刚台大 (略) (略) (略) (邮编*)
附:关于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4年10月31日
关于商城产 (略) 屋顶40MW
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国电投 (略) :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85R2M5X)报送的由 (略) 编制的《商城产 (略) 屋顶4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批复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 (略) 商城县产 (略) 太平村。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40MVA,110kV出线间隔1个,主变及配电设备采用户外布置。升压站占地面积245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为*元,其中环保投资24.*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76%。
批复内容:该《报告表》编制规范,环保目标明确,符合国家《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1)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2)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本工程主变扩建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3)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降噪、 (略) 置等各项环保措施,确保站址周围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危险废物得 (略) 置。
(4)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三、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 (略) 理。
五、项目的事中事后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商城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六、本《报告表》批复超过五年后项目方开工建设,或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再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 (略)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