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批门面房整体租赁
项目名称 | 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批门面房整体租赁 | |||||||||||
项目编号 | * ASSCJ * 8 | |||||||||||
委托方 | (略) 市 (略) 区 * 里墩 (略) (略)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 (略) (略)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略) 门 | (略) 投 (略) *** | |||||||||||
公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2.网络 * 次性竞价期: * 日9: * 始至 * 日 * : * 止。 | |||||||||||
* 、出租标的情况 | ||||||||||||
出租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首年)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
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号门面房 | * 层 | 混合 | * | 6 | 4. * | 0. * | ||||||
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号门面房 | * 层 | 混合 | * | 6 | 4. * | 0. * | ||||||
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号门面房 | * 层 | 混合 | * | 6 | * . * | 2.0 | ||||||
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 * 号2-3层门面房 | * 层 * 层 | 混合 | * | 6 | * . * | 8.3 | ||||||
本项目为整体出租,项目租金底价共计 * . * 万元/首年;竞价保证金共计 * . * 万元。 1.标的坐落位置: (略) 市 (略) 区青阳南路 (略) 商业街 * 号、 * 号、 * 号、 * - * 号2-3层门面房。 2.标的权属情况:房屋无权属纠纷(房产面积为经测绘单位测绘面积)。 3.标的瑕疵说明及承租人注意事项: ①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标的房屋使用不得影响附近居民区内居民的正常生活。 ② (略) 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③如需增加电容量、改造水电线路,须 (略) 负 (略) 费用。房屋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负责清理。 ④承租人使用房屋 (略) 在物业公司管理,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本次招租范围:商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毒物品,不得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前 * 个月租金总和;免租金装修期:无。 1.承租人若准备经营餐饮、宾馆、网咖和 (略) 业的,须 (略) 向生态环境、住建(消防) (略) 门了解标的房屋是否能取得许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和保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 (略) 由承租人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需获得生态环境、住建(消防)、 (略) (略) 门许可的, (略) 办理并承担相关 * 切费用和责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所有承 (略) 市管理、市容环境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门前 * 包、环境卫生等工作。 该房屋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经营活动。 * (略) 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如发生其他重大损害出租方权益事项,承租方应按照实际损害价值赔偿。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须符合《 (略) (略) ( (略) ) (略) 规定》、《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 (略) 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详参附件:《出租要求》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租金年支付 * 次。先支付后使用;履约保证金与首期租金 * 并支付。 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第 * 年、第 * 年租金不变,自第 * 年起每两年租金在上 * 年租金基础上递增6%。 承租人向委托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业主方依据合政办 * [2号]文规定收取)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详参附件:《出租要求》 | |||||||||||
*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 * 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两年内未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 (略) 为记录累计未满 * 分的。 (2)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6个月。 (3)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4)最近 * 次被 (略) 辖县(市)公共资源交 (略) (略) 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 分(含 * 分) (略) 截止日超过 * 个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3. (略) 列 (略) 人的,不得成为本项目承租人。 | ||||||||||||
* 、承租条件 | ||||||||||||
1. (略) (略) 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 (略) ,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 * 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 (略) 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 (略) 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 (略) 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 (略) 经营。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人对 (略) 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 * 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 (略) (略) 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略) 分无 (略) 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 *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人自《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 (略) 门处理; 9.特别说明: (1)如需增加房屋屋面防水改造、外立面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后期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漏水等问题须 (略) 负 (略) 费用; (2) (略) 公开招租中,该建筑为现状出租、权证上附有图纸,意 (略) (略) 并结合自身后期使 (略) 评判,谨慎合理竞租; (3)意向承租人中标后后期结合 (略) (略) 改造,涉及结 (略) 结构检测、核算、 (略) 委托平面绘制,改造后须满足消防和使用功能涉及的各项规范要求; (4)本项目标的整体出租,涉及组织规划、装修设计等相 (略) 设计和装修前期准备工作、装修后期相关活动,均 (略) 承担; (5)本项目标的整体出租,涉及满足商业经营的消防改造、消防设施、消防验收等经营必要条件, (略) 承担; (6)承租 (略) (略) 门检査并获取必要的证照,如因缺少相关证照导致使用房屋经营过程中无法正常使用的,责任 (略) 承担,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该标的房屋不允许从事棋牌及相关违法活动; * .其他未 (略) 附《房屋租赁合同》; |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
(略) 络 * 次性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为准。 注:1.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 (略) 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 (略) 公共资源 (略) 在竞价结果确定当天登录“信用中国”(http:/ *** )查询最高报价人是否 (略) 人。如果未被列 (略) 人,则确定为承租人;反之,其报价无效。重新按照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承租人,以此类推。 3.除涉及最高报 (略) 列 (略) 人的情形,因其他原因造成不 (略) 合同的,不予替补,须重新公开招租。 *本项目有优先权人。 | ||||||||||||
* 、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 ||||||||||||
交易主体库登记 |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 * 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初次通过CA登录电子服务系统的交易主体进入首页后选择“CA登录”。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点击“用户名登录”,可用原主体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也可以通过点击“ (略) 政务服 (略) 登录”通过安 (略) 跳转登录。 具体流程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网址:http:/ *** )“办事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 |||||||||||
项目登记 |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录 (略) (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 )。点击左上角“项目登记”, (略) 需登记标的,并点击“操作”按钮,确认系统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http:/ *** )。 2.页面跳转至 (略) 公 (略) 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产权交易”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承租人可选择 * 个或 (略) 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保证金缴款账户须与意向承租人实际缴纳 (略) 账户 * 致。 | |||||||||||
竞价保证金支付 | 意向承租人登记成功后,须通过企业库注册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支付宝、微信等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账号如下:
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承租人可登 *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1)请意向方核对自己的转账信息是否正确;(2)请核对交易系统中的保证金缴款账号是否填写正确,如果以上信息核对正确仍查询不到 (略) 财务联系。 注意事项: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 (略) 截止时间前到账, (略) 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及竞价成功,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 (略) (略) 络 * 次性竞价须知。 3.如租赁标的有优先权人的,须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重要提示:请使用IE * 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 (略) 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 (略) 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 (略) 公 (略) 网站项目指南交易主体登记指南(投标人) http:/ *** width=" * " valign="center" colspan="7"> * 、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网址:http:/ *** 、http:/ *** ) (略) 。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 (略) 市 (略) 区井岗路 * 号 (略) 公共资源 (略)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 |||||||||||
(略) 置 | ( * ) (略) 结束后,承租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足额交易服务费; 承租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至 (略) 公共资源 (略) 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略) 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 *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 * 致造成的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略) 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 (略) 为,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 1.超过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不领取《成交确认书》的,及未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2.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3.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4.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5.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6.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略) 有异议, (略) 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公共资源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市 (略) 区井岗路 * 号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沈工 *** 。 ( *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 (略) 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 (略) 理、 (略) 政诉讼程序的。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承租人应按第 * 年实际月租金 * %的标准 * 次性向 (略) 公共资源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不足 * 元的,按 * 元收取。 | |||||||||||
* 、其他说明 | ||||||||||||
1. (略) 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查阅委托方向 (略) 公共资源 (略) 提供的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 (略) 公共资源 (略) 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 (略) 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略) 公共资源 (略) 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 (略) 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 (略) 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 *** ), (略) (略) 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 (略) 查询。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 (略) 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 (略) 。 | ||||||||||||
* 、联系方式 | ||||||||||||
(略) 、踏勘 |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 ( (略) 市 (略) 区井岗路 * 号 (略) 公共资源 (略) (略) ) | |||||||||||
企业库注册 | 联系电话: *** , *** | |||||||||||
技术支持 | *** , *** | |||||||||||
本项目意向 (略) , (略) ,并针对 (略) 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 * 法定文书, (略) 为准。 |
(略) 公共资源 (略)
* 日
图 * : (略) 在位置(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图 * :标的外观(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
附件1:
网络 * 次性报价须知
1、 (略) 络 * 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略) (略) 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 (略) 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和其他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 (略) (略) 使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仍有意愿参与竞租的, (略) 要求及时办理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方可进 (略) 使优先权。逾期或者未按规定完成上述流程视同放弃优先权。
3、网络 * 次性报价方式适用于符合规定且报名成功意向方参与的竞价项目。
4、 (略) ( (略) )及《产权交易操作手册》,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意向方进入 (略) 报价, (略) ( (略) )及其他形 (略) 内容并无异议。
5、本次竞价活动采取的动态报价为 * 次性报价, * 经报价,不得撤回,当其他意向方有更高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具体流程如下:
(1)系统分为 * 次性报价 (略) 使期。 * 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填写己方对意向标的心理价位, (略) 底价。
(2)在 * 次性报价期内,意向方可以撤回和修改己方报价。最终价格以意向方最后 * 次提交报价为准,修改前的报价及撤回报价为无效报价。
(3) * 次性报价期 * 旦结束,意向方不得再修改、撤回、提交报价。 * 次性报价期结束后, (略) 有意 (略) 最终报价。竞买人须谨慎报价,所报价格须合理且具有足够竞争性。意向方不得以报价填写错误、未及时提交报价等原因否认最终报价结果。
(4)成交结果确认:
①如该竞价标的无优先权人, * 次性报价结束后将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②如该竞价标的存在优先权人,则系统 (略) 使期:
a、如 * 次性报价期内有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权人则以当前系统最高报价确定为成交人,竞价结束;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竞价结束。
b、如 * 次性报价期内无意向方报价,优 (略) 使了优先权,则优先购买权人以标的底价确定为成交人。如优先权 (略) (略) 使优先权,则项目流标。
优 (略) 使优先权,不得撤回。
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是指最终最高报价有且仅有 * 人的,则确定该竞价人为成交人( (略) (略) 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如最终最高报价不少于两人的,则按照提交报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提交最终最高报价时间最早的竞价人为成交人( (略) (略) 人的单位和个人及优先 (略) 使优先权的情形)。
(5)结果确认。竞价结束后,意向方可通过右上角“安全退出”登出系统。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公共资源 (略) 将按规定程序对本次 (略) 核查,竞价结果仅作为成交依据, (略) 为准。
6、免责条款
(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和申请竞价信息。 (略) 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其无法参与 (略) 使优先权,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方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若有),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遵守《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每个账户仅供 * 名意向方使用。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 * 切后果,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方自身 (略) 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 (略) 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5)因委托方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 (略) 公共资源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略) 理
(1) (略) ( (略) )内容不 * 致时, (略) 公共资源 (略) 有权修改竞价内容、终止(中止)竞价、否决竞价结果,经交 (略) 门批准可恢复竞价、 (略) 。
(2)竞价结束,竞价结果经核查有误, (略) 公共资源 (略) 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 (略) 门批准可恢复竞价、 (略) 。
(3)若出现本须知第6条第(4)、(5)款所述情况, (略) 公共资源 (略) 有权中止或终止项目,经交 (略) 门批准可恢复竞价、 (略) 。
7、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 (略) 公共资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附件2: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出租方( * 方):
房屋承租方( * 方):
合 同 签 订 地 点:
合 同 签 订 时 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 * 致,签订本合同。
第 * 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座落于间 数
建筑面积 m2租赁用途
* 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 (略) 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 * 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 * 方承担。
第 * 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 * 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元), * 方应在接收房屋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 * 方。如 * 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 * 方(不计息);如 * (略) 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 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 * 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 *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递增情况
。
( * ) * 方将租金缴至 * 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 (略) 支付。合同期内如 * 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 * 方。
( * ) * 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 * 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 * 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 * 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 * 方支付。
第 * 条:房屋交付
1、 * 方收到 * 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 * 方。 * 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 * 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 (略) 顺延,由此造成的 (略) (略) 承担;
2、 * 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 (略) 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 * 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略) 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 * 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 * 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 * 方。
2、 * 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 (略) 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 * 方添置的可移动 (略) 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3、对于该房屋内 * 方未经 * 方同意遗留的物品, (略) 处置。
4、 (略) 验收交接后在《 (略) 交接清单》上签字, * 方收回房屋。
第 * 条:装修改造
1、房屋租赁期间, * 方因经营需要对 (略) 装修的, (略) 费用由 * 方承担; (略) 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 * 方同意, * 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 * 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 (略) 由 * 方承担; * 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 * 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 (略) 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 * 方的 (略) ,改造升级的施工由 * 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 * 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 (略) 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 * 方。
3、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 * 方必须 (略) 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 * 方承担, * (略) 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 条: * 方的权利义务
1、 * 方按期向 * 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 * 方应为 * 方提供办 (略) 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 * 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 * 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 * 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 * 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 (略) 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 * 十日书面通知 * 方。
6、 * 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 (略) 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由 * 方负责赔偿。
第 * 条: * 方的权利义务
1、 * 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 * 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 (略) 承担。
3、 * 方 (略) 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 * 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 * 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 (略) 承担。如因 * 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 (略) 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 * 方承担。
5、 * 方 (略) 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略) 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 (略) 工作检查时, * 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 * 方须书面告之 * 方。
* 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 (略) 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 * 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 * 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 * 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 (略) 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 (略) 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合同到期前, * 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 * 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 * ) * 、 (略) 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 * 、 * (略)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 (略) 承担。
( * )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 * 方应 (略) (略) 专 (略) 补偿。
( * )因 * 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 * 方承租期间 (略) 实施 (略) 分, * 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 * )有下列情形之 * 的,本合同解除,按 * 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 * *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略) 任何经济补偿, * 方对于 * 方承租 (略) (略) 任何形式的补偿, (略) 门、拆迁单位对于 (略) (略) 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 (略) 得:
1、 (略) 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略) 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 (略) 的。
( * ) (略) 为之 * 的, * 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 (略) 搬离,此类情形 * 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 (略) 实施 (略) (略) 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 * 人的,不得与他人 (略) 经营。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 * 方自身原因, (略) 理好邻里关系导致 * 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 (略) 为的。
第十 * 条: * 方违约责任
1、 * 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 * 天应按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按延迟的时间对租赁期限做相等的顺延)。
2、 * 方未及时对房屋 (略) 维修、维护,而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否则须向 * 方支付违约金(¥元)。
4、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 * 条: * 方违约责任
1、 * 方有本合同第 (略) 列行为之 * 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 (¥元)。
2、未经 * 方同意, * 方擅自 (略) 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 * 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 * 方 (略) (略) 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 * 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 方,并向 *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
4、租赁期内 *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 * 天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 * 方未按 (略) 并返还 * 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 * 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 * 天还应按***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 * 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 * 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略) 缴纳。
第十 * 条: * 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 (略) 存 (略) 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 * 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 * 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 (略) 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 * (略) 为, * (略) 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 * 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 * 条:特别约定
第十 * 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 (略) 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 (略) 理:
1、 (略) 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 (略) (略) 起诉。
第十 * 条:本合同经 * 、 *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略) 投 (略) 备案。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 * 式份,其中 * 方执份, * 方执份, (略) 门备案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承诺函
为维护产权交易工作的严肃性, * * 双方郑重声明并承诺如下:
* 、双方已明确知晓《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略) 令第 * 号)、《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 (略) 办法》(合政办【 * 】 * 号)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规定:
(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受让方确定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 (略) 调整。
( * )《 (略) 市国有(集体)资产 (略) 办法》第十 * 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及续租合同,并向同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原则上不得签订补充协议,因特殊情况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不得订立违背主合同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 * ) (略) 和交易文件关于签订书面合同的相关约定( (略) 和交易文件)。
* 、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签订 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 的书面合同。如有违反,自行承担 * 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方(签章): * 方(签章):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