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 (略) 、 (略) :
《普定县 (略) (略) 关于请于批复普定县 *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 (略) 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请示》(普发改呈〔 * 〕 *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 (略) 关于进一步调整下放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普定县 * 年长江上中游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 (略) 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单位: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普定县补郎乡、定南街道、坪上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建设内容和规模:石漠化综合治理3.94平方公里,主要措施为:人工造乔木林 * 亩;草原改良面积 * 亩。(项目代码: *** -05- *** 、 *** -05- *** )
人工造乔木林:品种为滇柏;苗木规格为容器苗,1年生,地径大于等于0.3厘米,苗高大于等于30厘米;种植密度为 * 株/亩,配置方式为品字形。
草原改良:草原改良措施设计为封育+施肥。封育主要是禁牧 (略) 不定期巡山管护,施肥主要促进牧草生长,施肥次数1次,时间为5-6月,肥料为复合肥(N、P、K有效成分含量≧36%。),施肥量为16千克/亩,施肥方式为均匀撒施。
四、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 * .9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 * .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 .6万元,地方自筹10.38万元。
五、项目工期:12个月。项目完工后, (略) 组织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
六、严禁新增政府债务: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不得因该项目建设新增政府债务。
七、招标内容: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 (略) 门规章,具体参见《招标内容核准意见表》。
八、请按照 (略) 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手续。
???? * 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