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南川区水江镇、南平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设计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为 60 %,暂定设计费为*.06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固定费率为97%,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00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略) 南川区 (略)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牵头单位: (略) 南鸿 (略) 联合体成员: (略) 聚晟 (略) | 招标文件要求概况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2024年8月12日 | 总报价*.42元;设计费固定费率为59.50%暂定设计费*.42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固定费率为96.00%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为*.00元。 | 吴易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 渝*7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