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申请资质企业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资质评审工作的准确、公正,现将近 (略)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企业,以及反映情况时捏造事实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后我部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时间2024年4月18日—4月24日。
地址: (略) 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 (略) (略) 场监管处;邮编:*;电话:010-*,传真:010-*。
附件:1. (略) 工程设计资质企业有关情况
2.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有关情况
交通 (略) 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