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营山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护项目环境影响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行政区域 | 营山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0: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佳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 | ||
采购单位 | 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营山县朗池镇北坝街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罗娜娜 08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顺庆区潆华工业园二期绿地中心3号楼第3单元14层9-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侯佳利 081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营山清水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修护项目环境影响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09 09:30:00,更正为:2024-09-12 09:30:00。
针对特定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进行更正。
1.将第五章 磋商办法 5.3.3.3.特定资格审查:“1.特定资格审查内容:提供 (略) 登记查询截图;具体标准和要求:供应商提供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更正为“1.特定资格审查内容:提供 (略) 登记查询截图;具体标准和要求: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2.将第五章 磋商办法 5.3.4.符合性审查:“5.符合性审查内容:服务内容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服务内容要求”中标注“实质性要求”(即带“★”的要求)为本次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注:供应商应针对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进行响应(除了对第三章3.4.1服务内容要求进行响应外,还需对采购文件附件中“附件:服务综合测评表”中的内容单独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更正为“5.符合性审查内容:服务内容要求;具体标准和要求:根据磋商文件服务内容要求进行响应,带“★”的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需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备案编号:**[2024]*;2、监督部门:营山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地址:营山县北坝街36号。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财政部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 (略) 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具体内容可在四川 (略) 进行查询)。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业务部0817-*农业银行:客户部0817-*建设银行:公司业务部0817-*中国银行:中小企业部0817-*交通银行:普惠部0817-*天府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817-*邮储银行:小企业中心0817-*成都银行:公司业务部0817-*兴业银行:市场营销部0817-*南充农商银行:小企业金融中心081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营山县朗池镇北坝街67号
联系方式:罗娜娜 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宏 (略)
地址: (略) 顺庆区潆华工业园二期绿地中心3号楼第3单元14层9-10号
联系方式:侯佳利 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佳利
电话:0817-*
四川宏 (略)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