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宣城兴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零部件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郎溪县政务服 (略) 郎溪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宣城兴 (略) 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略) 郎溪县梅渚镇大梁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宣城兴 (略)
环评单位:安徽水风清 (略)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租赁 (略) 郎溪县梅渚园区大梁村集体厂房,厂区占地 2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包括生产车间内设备和办公楼等建设内容,购置并安装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等进行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件新能源汽车电池零部件(主要包括背板、连杆、机械配件A、B)。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喷漆房水帘产生的生产废水。近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远期生活污水处理后达到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经过厂区自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气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砂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经过密闭收集,收集后的焊接烟尘、砂修废气、抛丸粉尘合并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排气筒);
喷塑粉尘经过密闭抽风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2排气筒);
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烷燃烧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危废库存储废气经密闭抽风收集后合并通过1套水帘+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3排气筒);
固化工段的*烷燃烧机加装低氮燃烧装置,经密闭收集的固化废气与*烷燃烧废气通过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4)。
(3)噪声
项目投产后,各侧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在厂房设计布局时,将主要噪声源布置在厂房中央,增大主要声源与边界的距离,同时可做成封闭式围护结构,充分利用墙壁的作用,使噪声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项目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大型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器,或进行单独隔间设置。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二氧化碳废钢瓶、废钢丸。危险固废包括破损的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乳化液、漆渣、沉淀池底渣,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