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2024]# | 宗地总面积: | 6455.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为地质道、南 (略) 厂房、西侧为百灵道南延、北 (略) | ||
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6455.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94 | |||
起始价: | 45.#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引进产业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容积率=0.8,投资强度≥#元/公顷,亩均产值>#元,税收>#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7%,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宗地编号: | [2024]# | 宗地总面积: | 35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为地质道、南 (略) 厂房、西侧为百灵道南延、北 (略) | ||
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35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90 | |||
起始价: | 24.#元 | 加价幅度: | 1.#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引进产业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容积率=0.8,投资强度≥#元/公顷,亩均产值>#元,税收>#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7%,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宗地编号: | [2024]#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为地质道、南为厂房、西为百灵道南延、 (略) | ||
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34 | |||
起始价: | 82.#万元 | 加价幅度: | 3.#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引进产业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容积率≥0.8,投资强度>#元/公顷,亩均产值>#元,税收>1.5亿;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7%,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宗地编号: | [2024]# | 宗地总面积: | 8469.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为地质道、南 (略) 厂房、西侧为百灵道南延、北 (略) | ||
年限: | 1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三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三类工业用地 | 8469.8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91 | |||
起始价: | 60.#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该宗地以“标准地”方式出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拟引进产业类别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工业项目“标准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容积率=0.8,投资强度≥#元/公顷,亩均产值>#元,税收>#元;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超过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要求;环境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执行,落实好审查意见中的污染物防治措施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7%,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关于工业项目建筑系数的规定,项目建筑系数应不低于40% |
宗地编号: | [2024]# | 宗地总面积: | 1971.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侧为科莱博项目、南侧为纬一街、西 (略) 、 (略)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水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水用地 | 1971.51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692 | |||
起始价: | 16.#万元 | 加价幅度: | 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备注: 规划用途为供水用地,建筑系数小于等于30%,该项目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7%,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到 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到 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 号地块: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15时10分;
[2024]# 号地块: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15时30分;
[2024]# 号地块: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15时00分;
[2024]# 号地块: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15时20分;
[2024]# 号地块:2024年11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06日 15时4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该宗地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者可对拟出让地块自行踏勘。 (三)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 (略) (略) 将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472-#
开户单位: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银行: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获取
开户账号:内蒙 (略) (略) 上交易系统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