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都县对坊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对坊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宁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 17:2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赣州 (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18日至2024年01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7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左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都县对坊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都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左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八秀* |
项目概况
宁都县对坊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H2024-ND-ZJ001
项目名称:宁都县对坊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开标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开标日前7日内的截图)。
(8)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 (略) 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取得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 (略)
方式:凭 (略) 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 (略) (开标大厅) (略)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谈判方式:
1.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投标报价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工程施工要求、使用当地农民工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但不得超过控制价。
(二)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6000元),1、缴纳方式为银行转账:须在2024年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户名:赣州 (略)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宁都支行
账 号:2859 0001 0308 0001 048
响应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3%,履约保证金由业主单位收取,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转账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工后,凭有关凭证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付款方法:按月支付进度完款,当月支付上个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后支付工程结算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的价格给予优惠;限制进口产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采购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特別提醒: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编辑方案如需要基础资料,请联系采购单位(需带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承诺书及保密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都县对坊乡人民政府
地址: 宁都县
联系方式:左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 (略)
地 址: (略) 宁都县梅江镇凌云大道南华都豪庭三栋102
联系方式:黄八秀*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