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川渝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 (略) 规划设计调整方案予以公示,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书面意见,我局将依法审批。
二、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川渝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 (略) 项目位于普润镇高山村1、3组,张佛村1组。为满足项目后期使用需求, (略) (略) 申请对原规划设计方案作出如下调整。
1.1#、5#楼建筑主体发生微调,定位坐标需进行相应调整,同时1-5# (略) 和外立面微调。
2.增加地上建筑(7#设备房)和地下设备房;原地下室范围、布局及面积调整。
3.3#、4#建筑高度由20.4米调整为23.95米。
4.5#楼主入口 (略) 和车行道调整。
5.垃圾收集点面积及位置调整。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规划净用地面积#.45平方米(约49.60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63平方米(均为地上),容积率1.19,建筑密度28.81%,绿地率28.69%。
三、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日
四、公示地点: (略) 人民 (略) 站。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且须注明公示意见及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32-#;
(二)通信地址: (略) 古湖街 (略) 一段2号;
(三)联系人: (略) 自然资 (略) 6楼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监督股,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