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清风学校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11: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4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4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3-* | ||
采购单位 | (略) 清风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新区禾云镇北社村委员会崩岗村1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3-* | ||
附件: | |||
附件1 | (略) 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23-ZC010A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清风学校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之“(三)质量要求”第3点内容修改如下:
3、配送企业所供应的食品原料应达到如下标准: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SC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 2762-2012规定。
(3)蔬菜类应保证新鲜,有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
(4)禽、蛋类应保证新鲜,有检验证明等文件。
(5)肉类及肉类制品应正规渠道采购,有动检证明等文件。
(6)如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一.项目概况”之“(五)配送标准”第4点内容修改如下:
4、运输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运送禽、畜肉及肉类制品(含冷冻产品)应为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消毒,并有温度控制冷藏设备。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所有散装食品,肉类应分类包装好并做好密封措施,不能直接外露,防止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盛装工具必须保持洁净,无泥渍、污渍;盛装原材料的胶袋必须使用食品胶袋、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3)肉、禽等鲜活食品宜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注: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清风学校
地址: (略) 清新区禾云镇北社村委员会崩岗村123号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第九层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0763-*
(略) (略)
2023年04月06日